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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002559):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的法令定见书

发布时间: 2025-02-14 来源:数控车床
详细介绍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承受贵公司的托付,指使律师到会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矩》(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矩》”)、《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令事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令事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令事务执业规矩(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令事务执业规矩》”)等有关规矩法令、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矩,就本次会议的招集与举行程序、招集人资历、到会会议人员资历、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成果等事宜,出具本法令定见书。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招集与举行程序、招集人和到会现场会议人员资历、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成果的合法性宣布定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计划内容及该等计划所表述的现实或数据的实在性、精确性和完好性宣布定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进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历、网络投票成果均由相应的深圳证券买卖所买卖体系和互联网投票体系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令事务管理办法》《证券法令事务执业规矩》等规矩及本法令定见书出具日曾经已产生或许存在的现实,严厉履行了法定责任,遵从了勤勉尽责和诚笃信用原则,进行了充沛的核对验证,确保本法令定见所确认的现实实在、精确、完好,所宣布的结论性定见合法、精确,不存在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承当对应法令责任;

  4.本法令定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意图运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处。本所律师赞同将本法令定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抉择一同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矩》《证券法令事务管理办法》《证券法令事务执业规矩》等有关规矩法令、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职业公认的事务规范、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力,对贵公司供给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做了核对和验证,现出具法令定见如下: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举行并由董事会招集。

  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揭露发布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5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的告诉公告》(以下简称为“会议告诉”),该告诉载明晰本次会议的举行时刻、地址、举行方法、审议事项、到会目标、股权挂号日及会议挂号方法等事项。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星期一)下午15:30在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券买卖所买卖体系来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时刻为:2025年2月1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经过深圳证券买卖所互联网投票体系投票的详细时刻为:2025年2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恣意时刻。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举行的时刻、地址、方法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告诉所载明的相相关的内容一起。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招集、举行程序契合法令、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矩》及《公司章程》的规矩。

  本次会议的招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契合法令、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矩》及《公司章程》规矩的招集人资历。

  依据现场到会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托付书和个人有用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应的网络投票计算成果、到本次会议股权挂号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承认,本次会议经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算计720人,代表股份101,357,477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43,558,024股(公司总股份数549,765,024股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数6,207,000股,下同)的18.6470%。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到会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含贵公司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到会人员的资历契合法令、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矩》和《公司章程》的规矩,合法有用;上述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历已由深圳证券买卖所买卖体系和证券买卖所互联网投票体系来进行认证。

  经查验,本次会议按照法令、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矩》及《公司章程》的规矩,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告诉中所列明的悉数计划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成果如下:

  (一)表决经过了《关于公司契合向特定目标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计划》 赞同98,917,01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97.5922%;

  对立2,328,767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2.2976%; 放弃111,70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0.1102%。

  (二)逐项表决经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目标发行A股股票计划的计划》 2.01 发行股票的品种和面值

  赞同98,906,11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97.5815%;

  对立2,329,767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2.2986%; 放弃121,60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0.1200%。

  赞同98,865,41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97.5413%;

  对立2,321,467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2.2904%; 放弃170,60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0.1683%。

  赞同98,919,41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97.5946%;

  放弃114,10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0.1126%。

  赞同98,858,11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97.5341%;

  对立2,361,567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2.3299%; 放弃137,80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0.1360%。

  赞同98,771,51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97.4487%;

  对立2,450,767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2.4179%; 放弃135,20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0.1334%。

  赞同98,790,31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97.4672%;

  对立2,422,667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2.3902%; 放弃144,50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0.1426%。

  赞同98,897,01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97.5725%;

  对立2,315,467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2.2845%; 放弃145,00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0.1431%。

  赞同98,896,21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对立2,320,967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2.2899%; 放弃140,30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0.1384%。

  赞同98,788,41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97.4653%;

  对立2,410,667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2.3784%; 放弃158,40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0.1563%。

  赞同98,708,51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97.3865%;

  对立2,386,567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2.3546%; 放弃262,40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0.2589%。

  (三)表决经过了《关于〈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目标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计划》

  赞同98,853,11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97.5292%;

  对立2,332,867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2.3016%; 放弃171,50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0.1692%。

  (四)表决经过了《关于〈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目标发行A股股票计划的证明剖析陈述〉的计划》

  赞同98,871,31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97.5471%;

  对立2,322,167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2.2911%; 放弃164,00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0.1618%。

  (五)表决经过了《关于〈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目标发行A股股票征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剖析陈述〉的计划》

  赞同98,866,31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97.5422%;

  对立2,326,667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2.2955%; 放弃164,50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0.1623%。

  (六)表决经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目标签定〈附条件收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触及相关买卖事项的计划》

  赞同98,866,01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97.5419%;

  对立2,309,267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2.2783%; 放弃182,20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0.1798%。

  (七)表决经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目标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报答的危险提示及添补报答办法和相关主体许诺的计划》

  赞同98,886,01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97.5616%;

  对立2,297,267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2.2665%; 放弃174,20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0.1719%。

  (八)表决经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目标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征集资金运用状况陈述的计划》

  赞同98,857,71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97.5337%;

  对立2,313,367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2.2824%; 放弃186,40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0.1839%。

  赞同98,878,41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97.5541%;

  对立2,302,867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2.2720%; 放弃176,20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0.1738%。

  赞同98,888,61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97.5642%;

  对立2,281,567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2.2510%; 放弃187,30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0.1848%。

  (十一)表决经过了《关于拟出资建造伺服压力机及自动化冲压线出产二期项意图计划》

  赞同99,041,577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97.7151%;

  对立2,137,00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2.1084%; 放弃178,900股,占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0.1765%。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一起担任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成果兼并计算、确认终究表决成果后予以发布。其间,贵公司对相关计划的中小出资者表决状况独自计票,并独自发表表决成果。

  经查验,上述第(一)至(十)项计划经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经过,第(十一)项计划经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用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经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成果契合法令、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以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招集、举行程序契合法令、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矩》及《公司章程》的规矩,本次会议的招集人和到会会议人员的资历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成果均合法有用。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的法令定见书》的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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